汝南房产在线讯 汝南房产在线小编了解到5月23日,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和河南省驻马店市均发布了关于房地产调控方面的通知。其中,哈尔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宣布废止2018年出台的《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此后购房人完成不动产权属登记、取得不动产权证,房源即可上市交易;而驻马店市则出台了多条措施,包括降低贷款门槛、给予购房补贴等。
哈尔滨:运行4年的限售政策正式宣告结束
据悉,哈尔滨市此前于2018年5月印发上述《通知》,从有针对性地加强土地供应、实行区域性限售政策、提高公积金贷款条件、严格执行差别化的住房信贷政策、强化房地产市场监管等5个方面推进该市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其中,最为重要的一项内容是,在哈尔滨主城区6区(道里区、南岗区、道外区、香坊区、平房区和松北区)范围内,取消建设单位网签合同备案信息注销权限,凡新购买商品住房的,自商品房网签合同签订之日起满3年方可上市交易。
此次,哈尔滨市人民政府表示,随着哈尔滨市房地产市场形势的变化,《通知》已完成其阶段性调控使命,继续实施区域性限售将导致一部分购房者购买的商品房无法上市交易,抑制了改善性购房需求的释放,不利于房地产市场发展的需要;同时,《通知》规定的其他调控政策在2021年哈尔滨市住建局等9部门联合印发的相关政策中作出了调整,因此,根据哈尔滨房地产市场的实际状况,将《通知》予以废止,此后,购房人完成不动产权属登记、取得不动产权证,房源即可上市交易。
值得一提的是,此前的3月23日,哈尔滨市人民政府网站发布消息称,拟对上述《通知》予以废止。当时在业内人士看来,哈尔滨打响了今年二线城市解除“限售令”的第一枪。
驻马店:改善型购房执行首套房贷款政策
同一天,驻马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披露关于印发《驻马店市促进房地产业良性循环和平稳健康发展的若干措施(试行)》的通知(简称“《措施》”)。
《措施》明确,对拥有一套住房并已结清相应购房贷款的家庭,为改善居住条件再次申请贷款购买普通商品住房,银行业金融机构执行首套房贷款政策。
与此同时,自发文之日起,在驻马店市中心城区购置新建商品住房,且在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之后缴纳房产契税的,可享受购房补贴。购房补贴由受益财政和房地产开发企业共同承担,发放标准为全日制博士生5万元、全日制硕士生3万元、全日制本科生2万元、大中专生(含技工院校)1万元;教育工作者、医务工作者、公安干警、现役军人补助2万元;因工作或上学等各种原因来驻马店的新市民补助1万元。
(本文转自新京报 作者:张建 如侵权,请于小编联系删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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